又来这次是天降菜刀贵州一小区再现高空
9月13日中午12点左右,在遵义汇川区某住宅小区35栋楼下突发惊险一幕,一把菜刀从天而降摔成两截。
摔在地上的刀具
说起这事,在楼下门面做生意的黄女士有些惊心不已,当时一个女孩刚好路过附近,那把刀就差几米就扔到她身上。
目击事情发生后,黄女士第一时间就通知了物业和报警,20分钟左右,物业的负责人和社区民警一起去每家每户巡查和叮嘱宣传不得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黄女士称,这种高空抛物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扔的东西有烟头、小孩儿的玩具、牛奶等,就在大概一个月以前,楼上就扔下来一把40公分的一把螺丝刀。
此前从楼上扔下的螺丝刀
事情发生后,黄女士也把事情发到了业主群里,顿时业主们也感到后怕,纷纷讨论该问题。
再次呼吁不要高空抛物高空抛物的新闻屡见不鲜,而“肇事者”通常难以确定,那么,“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逃得掉法律的制裁吗?答案当然是:逃不掉!高空抛物谁担责?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拒绝高空坠(抛)物,从你我做起!除了加强外部管理和技防,养成文明行为更重要,发现家中隐患要及时处理。来源:动静APP贵州交通广播
编辑:王梦婷编校:吴瑶审发: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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